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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
前言
互联网已经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尤其是现在的移动互联网,每天都离不开了,除了看新闻,还可以用于生活中的各种刷,买东西刷一下手机,交生活费刷一下手机,给爸妈发发红包也可以用手机刷一刷。
这一张网已经深入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但是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往这张虚拟的网上去发呢?当然不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你的言行同样具有法律责任。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
具体表述:
《决定》中这样表述: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相关话题也立刻冲上了热搜
得知此事后,网友却吵开了……
有不少网友表示支持:网络上本就该谨言慎行!
也有网友点赞法律的与时俱进。
有网友认为,这样可以解决涉网络暴力纠纷的证据问题。
但也有网友质疑,聊天记录造假或账号被盗怎么办?
《决定》显示:今后微信微博记录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此次《决定》受网民关注的一项改动是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
社交媒体发达的今天,每个人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管是在线下,还是在互联网上,而在过往的报道中,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因为在网上发布了不正当言论的人被刑拘的,所以,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净网行为也是每个网友的责任。
饭可以乱吃,话真的不能乱说了!